按照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21〕8号)文件要求,根据《新疆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》,新疆大学对报考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,现将考生合格名单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21年5月15日——5月18日
二、公示电话及联系人
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:0991-8585671
新疆大学纪检委监督电话:0991-8581939
公示期间,如对以下名单有异议,考生可拨打新疆大学纪检委监督或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如实反映,我校将认真进行核查。
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
办公室
2021年5月15日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