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21〕8号)和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新疆大学已组织教务处和相关招生学院对报考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且笔试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,现将考生面试成绩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23年6月3日 — 6月5日
二、公示电话及联系人
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:0991-8585671;
新疆大学纪检委监督电话:0991-8581939。
公示期间,如对以下名单有异议,考生可拨打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纪检监督电话如实反映,我校将认真进行核查。
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6月3日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