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点点击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

新疆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疫情防控指引

来源/作者: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:10944 发布时间:2020-07-06

新疆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

测试疫情防控指引

 

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,凡参加本次测试的考生,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,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,以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在招生迎新网上即时通知为准:

一、考生应在考前14天(7月15日前)申领“健康码”。

二、“健康码”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,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。

三、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:

(一)“健康码”非绿码的考生,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。

(二)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,应当主动向新疆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告。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(间隔24小时以上)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,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,方可参加考试。

(三)“健康码”为绿码但出现发热(腋下37.3℃以上)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,应当主动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检测排查,核酸检测阴性,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。

四、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:

(一)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,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

(二)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或国(境)外旅居史的人员,不得参加考试。

(三)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,不得参加考试。

五、现场报名确认时,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,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、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,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,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、询问、查询、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,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,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六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。“健康码”非绿码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。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,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

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,做好个人防护工作。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、人员接触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,要加强途中防护,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,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,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。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疆做好准备。

 

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  

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

2020年7月6日